两个相互接触的物体,当其接触表面之间有相对滑动的趋势,但尚保持相对静止时,彼此作用着阻碍相对滑动的阻力,这种阻力称为静滑动摩擦力,简称静摩擦力,一般用f表示。
产生条件:
1、直接接触且挤压(即相互间有弹力);
2、接触面粗糙;
3、有相对运动趋势;
4、两物体相对静止。
当外力加大到使物体开始移动的一瞬间,静摩擦力增大到了最大值,称为最大静摩擦力。最大静摩擦力与正压力的大小有关,其值要略大于滑动摩擦力,但是有时候人们为了计算方便就认为最大静摩擦力的大小等于滑动摩擦力大小。与拉力F大小相同、方向相反的力,便称静摩擦力。两个相互接触,而又相对静止的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如果只具有相对滑动趋势,而又未发生相对滑动,则它们接触面之间出现的阻碍发生相对滑动的力,谓之静摩擦力。静摩擦力随着切向外力的增大而增大,但静摩擦力的增大只能到达某一最大值。
静摩擦力的方向总是与物体的相对运动趋势方向相反,可以是阻力,也可以是动力,运动物体也可以受静摩擦力。
判断方法如下:
1、假设法:首先假设两物体接触面光滑,这时若两物体不发生相对运动,则说明它们原来没有相对运动趋势,也没有静摩擦力。若两物体发生相对运动,则说明它们原来有相对运动趋势,并且原来相对运动趋势的方向跟假设接触面光滑时相对运动的方向相同。然后根据静摩擦力的方向跟物体相对运动的方向相反确定静摩擦力的方向。
2、平衡法:根据二力平衡的条件可以判定静摩擦力的方向。
3、反推法:从研究物体表现出的运动状态与受力情况反推它必须具有的条件,可判断出摩擦力的方向。
滑动摩擦力与正压力有关的,然而没滑动,受到静摩擦力,且认为最大静摩擦与滑动摩擦相等的,正压力越大,只是增加最大静摩擦力。
一个物体相对于另一个物体有相对运动趋势的时候,但仍然静止,这时要受到静摩擦力。这个静摩擦力的方向和相对运动趋势的方向相反,或者说和那个使其发生相对运动趋势的力的方向相反 。这时候这个静摩擦力的大小一定与那个使它发生相对运动趋势的力相等。